疑票站內違法影選票 陳小春刪相:已盡香港人責任
文章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明報專訊】昨日區議會選舉投票日,不少圈中藝人前往投票,當中包括曾表態愛國的陳小春。他昨午3時半曾在微博上載一張疑在票站內拍攝的選票及投票印章照片,寫上「做一個堂堂正正的香港人」。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任何人於投票日在並無准許的情况下,在任何投票站內拍照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小春疑觸犯法例,他於半小時後刪走照片,再發文「反正我已盡了身為香港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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