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促檢討監警職能 有調查權最理想
文章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明報專訊】監警會專案組的國際專家小組指出,監警會權力及獨立調查力不足,建議由獨立機構更深入調查反修例事件。有人權組織認為此反映專案組不足以處理,必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稱最理想的監警機構必須有獨立調查權、蒐證權、懲處權及檢控權,惟監警會沒有上述權力,促請政府長遠檢討監警會職能,以達至有效監察警權及警隊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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