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設虛擬幣平台發牌制度 僅納入有證券型代幣平台 只准服務專業投資者
文章日期:2019年11月7日

【明報專訊】繼去年宣布加密貨幣交易所監管框架後,昨日證監會終推出相關細則,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即日起可向證監會申領第1號及7號牌照,意味當局正式以牌照制度將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監管體系。然而文件列明交易所提供至少一種證券型代幣交易服務,才可申領牌照,意味只提供比特幣、以太幣等支付型代幣交易服務的營運商將不符合領牌資格,證監會亦不會接納這些平台。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