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衝突會否告候選人 大狀:視乎有否參與鼓吹
文章日期:2019年11月2日

【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被控暴動及煽惑暴動等罪,他於自辯時稱當時舉辦「選舉遊行」,最終暴動罪成,正候上訴。有大律師表示,要視乎各候選人有無參與或鼓吹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才可說會否被控暴動或煽惑暴動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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