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改裝傘案 官裁自願作供 無警誡無父母陪錄 少年口供准呈堂
文章日期:2019年10月31日

【明報專訊】上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警方拘捕一名15歲男中學生,搜出經改裝長傘、行人杖及「雷射筆」,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及《公安條例》下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案件昨開審。兩警員在庭上承認當時無向少年警誡,亦在他無家長陪同下問話和錄影,辯方反對錄影口供呈堂,但裁判官考慮到片段環境及少年年齡,認為少年當時自願作供,批准口供呈堂,亦裁定少年表證成立。少年決定不自辯及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明天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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