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鐵車長2016年以電腦袋遮掩相機,在港鐵葵芳站外行人天橋企圖偷拍裙底影片,遭尾隨便衣警員發現及拘捕。他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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