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藥案控方出錯 撤罪再控一周兩宗 被告還押93日 始知起訴未徵律政司長同意
文章日期:2019年10月23日

【明報專訊】警方7月在荃灣工廈單位檢獲1.5公斤懷疑炸藥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香港民族陣綫」成員盧溢燊涉管有爆炸品被捕,還押93日後,控方才發現「擺烏龍」,之前所提控罪未獲律政司的同意檢控書,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向裁判官申請撤罪,再於半小時後提新控罪,並呈上律政司的同意檢控書再提控,被告的罪名和原先控罪內容不變。辯方無申請保釋,但要求裁判官將被告因舊案件被還押93日記錄在案。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