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27人控暴動非法集結 最小14歲
文章日期:2019年10月4日

【明報專訊】除了7名被告被控於10.1國慶日在荃灣區參與暴動,控方亦檢控黃大仙區有15人同日涉龍翔道暴動、1人涉東頭村道暴動、11人涉盈鳳里一帶非法集結,當中19名被告為學生,年紀最小為14歲,昨分3案分別在西九龍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3案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批准各人保釋,但不得離港。控方曾要求各人遵守宵禁令;有辯方律師反對,稱案發於下午時分,與晚間宵禁沒有關係,若控方認為很多案件在晚上發生,擔心有人再犯,應建議政府根據《公安條例》31條宣布全港宵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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