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收塱原37公頃地不作建屋 佔古洞北粉嶺北首階段收地面積逾半
文章日期:2019年9月28日

【明報專訊】為增加土地供應,政府近日透過《收回土地條例》於私人市場收回約68公頃農地。不過,本報翻查文件顯示,其中最大一幅位於塱原約達37公頃的土地,收回後並非用作建屋之用,而是興建塱原自然生態公園。換言之,即使政府利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大量土地,亦未必對住屋供應有直接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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