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經理夫婦瞞出租7物業 逃稅21萬 官稱應判監
文章日期:2019年9月27日

【明報專訊】一對夫妻涉隱瞞名下7個物業作出租用途,共漏報約175萬元租金收入,逃稅逾21萬元,並聲稱誤信地產經紀之言,才沒有向稅務局申報出租物業收入。兩人違反《稅務條例》,共被票控10項蓄意意圖逃稅,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明言應判監,先索取兩人的背景報告,將他們還押至10月15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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