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獲准覆核 入兒童院少年可回家 感謝法官還自由 姊:這幾天好長
文章日期:2019年9月6日

【明報專訊】15歲中學男生於8月29日晚上出席深水埗放映會後被捕,更與另兩名中學生被警方向少年庭裁判官申請保護令,遭判入兒童院暫住。男生家人不服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及司法覆核,要求立即釋放男生。高院法官昨日裁決,雖未批出人身保護令,但批出司法覆核許可,表示基於男生的人身自由,有權接受學校教育,加上校長寫信證明他有良好品格及警方昨午表明不反對釋放男生,頒下臨時令釋放男生至9月27日,但要遵守宵禁令,不得參與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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