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機會解釋立場 周庭選舉呈請勝訴 選舉主任再獲確立「DQ權」 周:慘勝
文章日期:2019年9月3日

【明報專訊】香港眾志周庭去年報名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被選舉主任以眾志提倡「民主自決」等理由,裁定提名無效,周庭後來提出選舉呈請。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辭,再次確立選舉主任有權判斷參選人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但因周庭未獲合理機會解釋立場,令是次補選出現「重大不當」,裁定程序出錯,判周庭勝訴,而該次補選勝出的現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非妥為當選 (not duly elected,見另稿)。周庭形容今次屬「慘勝」,將來仍有可能遭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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