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爆炸品定義 藏煙霧餅公大生上訴駁回
文章日期:2019年7月16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4年前審議《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引發示威集會,警方在金鐘附近截查一名公開大學男生,在其背包搜出16個、合共重1公斤的「煙霧餅」。男生在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成,判囚3個月,早前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院昨頒下判辭駁回上訴申請,下令被告須繼續服刑。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透露,有意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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