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住宅屬不同市場 難解決房屋問題
文章日期:2019年7月4日

【明報專訊】雖然過去兩三年本港共享居住空間如雨後春筍湧現,但周鎮邦坦言,這無助解決本港住宅供不應求的問題。他解釋,共享居住空間的租約一般僅3至6個月,最長一年,經營模式近似酒店,與住宅屬不同市場,「暫時住在共享居住空間的後生仔女若儲了一兩年錢,或者搵到伴侶,便會希望搬大些,不再蝸居在百多呎的房間,所以他們一般不會簽一年以上的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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