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專組審視衝突 供料者犯法會報警 評估警方是否按法例指引 律師批令人不敢投訴
文章日期:2019年7月3日

【明報專訊】修訂《逃犯條例》爭議引發連場示威衝突,警方驅散示威者手法引起關注。監警會昨公布,將設專案組主動詳細審視過去數周的大型公眾活動,包括7.1衝擊立法會,評估警方行動有否按照程序、法例及指引等。主席梁定邦多次承認無傳召證人權力,靠警方、市民及傳媒等提供資料併合審視,而提供資料者若涉犯法,會向警務處長報告。有律師批評制度荒謬,令人不敢投訴;有民權組織表示監警會調查權有限,對證人缺法律保障,不能取代由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