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多人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兩名被判囚3年9個月及4年3個月的被告早前申請上訴,惟遭上訴庭即場駁回,並於昨日頒下理由。上訴庭認為,當時雖有2至3名警員向群眾擲磚,但其舉動是為阻群眾推進,認為申請人藉此提出「自衛」的說法是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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