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於前日(13日)、即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釀成嚴重衝突後翌日,向團體會員發信,詢問對加入成為支持修例的報章聲明聯署團體的意向,要求當日下午4時前回覆,「如未有按時回覆,將視作同意論」,做法引起熱論。該會回覆本報確認該信是「內部通告」,稱一貫以這種方法與會員溝通,不認為回覆時間倉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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