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要求不入例 李家超:內地條文符合要求
文章日期:2019年6月3日

【明報專訊】政府拒絕將公平審訊保障條款明文寫入《逃犯條例》修例草案,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接受電台訪問繼續解畫,重申修例不止處理移交疑犯到內地的個案,亦涉及其他司法管轄區,政府不將額外人權要求寫入法例,是要保留靈活性。他稱,按照內地法律,疑犯被捕後,有關方面須在指定時間內通知疑犯家屬,亦要有律師代表,內地在條文上是完全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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