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報稱與女性伴侶同居的66歲男子,稱申請長者生活津貼(下稱長津)時,因社署內部政策視同居者為配偶,遭要求提供伴侶財政資料,他拒絕而被暫緩申請,遂申司法覆核。法官昨頒下判辭稱男子入稟當日已獲批長津,事件變成學術討論,拒批覆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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