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在港犯罪只港審不移交
文章日期:2019年5月22日

【明報專訊】中央官員相繼開腔撐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前日接見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時,據報曾向與會者表示,在港犯罪的人只會接受香港法律審判,強調不會移交內地,認為港人不用擔心,而在內地犯罪逃回香港的港人,法理上應移交內地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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