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移交何志平回港 稱考慮
文章日期:2019年5月10日

【明報專訊】涉賄賂非洲高官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判罪成,判囚3年及罰款40萬美元(約314萬港元),3月底已就定罪提出上訴。昨日答問大會上,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問及會否與美方商討將何志平移交返港服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會考慮,並會請保安局長李家超研究兩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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