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地建丁屋倘不涉官地 地署恢復處理申請
文章日期:2019年5月7日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上月8日裁定新界原居民以私人協約或換地方式在政府土地上申建丁屋是違憲,但在私人土地上申建丁屋則合憲。地政總署在上述裁決後隨即宣布暫停接收及處理所有以私人協約及換地方式興建丁屋的申請。發展局昨日表示,地政總署昨日起如常接收和處理不涉及政府土地而以換地方式批准建造丁屋的申請。至於今次丁權覆核案的上訴期限,亦延長至5月28日,發展局正研究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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