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洗黑錢囚29月 不關殺人 官:不按控罪判刑損司法
文章日期:2019年4月30日

【明報專訊】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去年2月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並處理女友逾3萬元財物,早前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昨日被判囚29個月。高院法官彭寶琴判刑時強調,此案的罪行源自被告在台灣偷竊女死者財物,而不是殺人,法庭必須按被告面對的控罪判刑,否則刑事程序如「電線短路」,不但損害被告利益,更傷害整個刑事司法系統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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