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瞞擁4物業判社服令
文章日期:2019年4月26日

【明報專訊】房屋署昨日表示,一名天水圍天恒邨的公屋居民,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在港並無擁有住宅物業,但房屋署其後調查發現該人擁有4個住宅物業,市值估計達1126萬元。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被法庭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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