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日本周三推行新法,向1948年至1996年間受《優生保護法》所害被迫絕育人士,每人賠償320萬日圓(約22.4萬港元),遠少於受害者要求的3500萬至4000萬日圓(約245.5萬至280.6萬港元),共同社的報道預計仍將出現索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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