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老闆翻案 成「依法治國」樣板 刑期減半 可申國家賠償
文章日期:2019年4月11日

【明報專訊】最高法院昨日對原科龍電器集團董事長顧雛軍等人被指虛報註冊資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公開宣判,維持顧雛軍挪用資金罪判監5年,其餘罪名均不成立,喊冤多年的顧雛軍終翻案成功,今次判決也罕有地登上央視「新聞聯播」。由於顧雛軍等早已刑滿出獄,法院稱可在宣判後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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