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5月 22社福機構未交高層薪酬報告 工會批社署無罰則變相縱容
文章日期:2019年4月3日

【明報專訊】獲社署整筆過撥款資助的非政府社福機構,須向公眾披露最高3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檢討報告),然而164間機構中,有22間仍未遞交2017/18年度「自我評估報告」,較社署原定限期足足遲5個月。另外,在已公開檢討報告的機構中,有4間機構的「首層員工」年薪開支超過200萬元,以東華三院逾275萬元的開支居首位,金額超出社署助理署長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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