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非禮6歲女 父判囚10月
文章日期:2019年3月7日

【明報專訊】38歲父親前年與妻子辦理離婚期間,疑帶6歲女兒前往酒店,在房內以手指摸和「篤」女童臀部約一分鐘,事隔近7個月女童母親報警。父親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並斥被告嚴重違反父女之間的誠信,終判他監禁10個月。被告聞判後在犯人欄大叫「我無摸過」,並聲稱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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