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 應有之義 /文.鄭律銘
文章日期:2019年2月26日

【明報文章】我日常負責中學訂閱版《通通識》。新聞按日更新,學生若要理解某個特定議題並不容易,稍有留意新聞者,或會注意到當中的關鍵字眼,如2019年1月底,維權律師王全璋被內地法院判囚4年半。「王全璋」三字,同學或者聽過,但背後發生何事、案件反映了什麼問題、與自己有何關聯……相信沒有太多學生能完整了解。通識教育發展以來,不少學生對重要社會事件的認知、理解仍流於表面,面對某些議題時或可說說自己立場,但再細問理據、推論過程,往往只能支吾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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