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修訂的《逃犯條例》賦權香港法院就是否移交逃犯作出裁決,相信法院有能力處理案件,並稱外籍法官難以被北京「買起」。他呼籲政府在推行政策時要向社會多解說,「先解釋、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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