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資者關係協會:與投資者關係成熟 助股價反映價值
文章日期:2019年2月8日

【明報專訊】投資者關係(Investor Relations,IR)開宗明義,就是建立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良好關係,工作包括為公司舉行電話會議、安排一對一面談等。香港投資者關係協會成立逾10年,創會主席陳綺華過去由財務總監轉任至投資者關係工作,她認為IR的功能是恰當披露公司信息,令投資者對公司有充分的了解,作出正確投資決定,最終使公司股價達至公允價值(fair 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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