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罪並罰 江西副省長囚18年
文章日期:2019年1月30日

【明報專訊】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晨公開宣判江西省政府原副省長李貽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案。李貽煌因上述罪行被數罪並罰,判監18年,罰款220萬元人民幣。受賄、貪污所得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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