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改口 父脫強姦罪 家人關係差 官促社署緊跟
文章日期:2019年1月24日

【明報專訊】14歲少女前年10月被母親追問下稱遭父親強姦,經警方調查後,少女稱自11歲起遭父親非禮最少5次及強姦兩次,父親更曾以死相脅,故她一直啞忍。少女本周一(21日)在聆訊接受盤問時推翻早前口供,指父親從未非禮及強姦她,又稱自己將父親的精液抹在私處上,以威脅父親將新手機給自己。陪審團昨日按法庭指引,裁定父親所有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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