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難民公約》 泰國多允遣返要求
文章日期:2019年1月8日

【明報專訊】泰國不是1951年《難民公約》締約國,又沒有難民相關的法例,亦不持守國際維護受迫害或人權嚴重受侵犯人士的「不遣返原則」,一般把難民或尋求政治庇護者視為非法入境者,予以拘留和驅逐。人權組織向來批評,泰國在處理難民或庇護申請者的事宜上,傾向支持該人士原屬國家的要求,毫不考慮人權問題。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