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議題﹕《公開資料守則》缺法律效力
文章日期:2019年1月3日

【明報專訊】《檔案法》關於管理和公眾取閱歷史檔案的事宜,有學者認為香港可仿效外國訂立《資訊自由法》,保障市民獲取政府資料的權利,指兩法相輔相成,缺一不可。香港政府雖已制訂《公開資料守則》(《守則》),但1995年頒布至今從未更新,亦欠缺法律效力。曾有市民投訴當局拒批其索取資料要求時的準則含糊不清,申訴專員公署近年接獲的相關投訴有上升趨勢,在2017/18年度達破紀錄的91宗。法律改革委員會2018年12月公布有關公開資料制度的諮詢文件,並建議為此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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