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園3場館 體育活動有下限 標書列每年最少日數 由40至76日
文章日期:2019年1月2日

【明報專訊】政府批出300億元「啟德體育園」項目合約予新世界及新創建旗下Kai Tai Sports Park Ltd(KTSPL)營運,外界關注園區成商業項目,違反推廣體育發展的宗旨。民政事務局回覆本報查詢公開部分標書內容,體育園三大項目中,公眾運動場只能作體育用途、室內體育館的非體育用途時間不得超過其開放時間的三分之一。不同場館亦有規定每年舉辦體育活動的日數,介乎不少於40至7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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