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債騙互助社貸款 前警長重審判社服令
文章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明報專訊】前軍裝警長陳毓鈞被指於2009至13年間,向警察儲蓄互助社六度申請共逾50萬元貸款時,涉嫌隱瞞欠債紀錄。陳去年被裁定6項欺詐罪成及判囚10個月,其後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重審後,他早前再被定罪,裁判官昨判刑時稱,考慮陳已服刑逾3個月,所借金額亦已還清,接納他已展開新生活,遂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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