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洗錢案 充公3.38億一年內交
文章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明報專訊】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本港商人楊家誠因洗黑錢被判囚。控方其後申請充公令,聆訊昨在區域法院展開。控方庭上表示,控辯雙方達成協議,同意將充公金額定於3.38億港元,並承諾於12個月內繳清款項。若楊未能在限期內繳款,將可被判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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