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襲兩漢上訴 稱刑期明顯過高 律政司:劉進圖難完全康復 囚19年沒過重
文章日期:2018年12月7日

【明報專訊】《明報》前總編輯、現任明報教育出版營運總裁劉進圖,2014年2月26日在西灣河被斬傷,被指是「刀手」的黃志華和負責接應的「車手」葉劍華,翌年被裁定有意圖傷人等罪成,各判囚19年。二人昨提出上訴,指刑期明顯過重。律政司反駁稱,劉受傷嚴重,近乎可致命;而事隔4年,劉近期的醫療報告顯示,被完全切斷神經線的左腳康復進度差,仍需拐行,難以完全康復,刑期沒有明顯過重。3名法官聽罷陳辭,押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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