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判死緩 吉林漢囚23年終雪冤
文章日期:2018年12月1日

【明報專訊】被控於1995年在吉林省永吉縣殺害一名20歲少女的金哲宏,昨天上午經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無罪。此前被捕時年僅27歲的金哲宏,在23年中經歷過3次一審,3次二審,4次被判死緩。拄着雙拐走出監獄,金哲宏稱,最想做的事是為父母上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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