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規:低於65呎禁出租居住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27日

【明報專訊】深圳市將於下月23日對《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此《監管辦法》明確提出不得改裝板間房出租,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低於6平方米(約65呎)亦將禁止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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