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1.5萬薪津 區議員陳炎光囚兩月3周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明報專訊】任職15年黃大仙區議員的陳炎光,前年涉訛稱聘請兼職助理,向民政事務總署申請1.5萬元薪金償還款項;他早前否認一項欺詐罪,昨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斥責被告在庭上砌詞狡辯,並指他身為區議員欺騙公帑,令區議會蒙上污點,判他監禁兩個月3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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