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研監管虛擬幣平台 業界歡迎 佔投資組合資產10%要攞牌 限售專業投資者
文章日期:2018年11月2日

【明報專訊】證監會昨日刊發兩份通函,為投資虛擬貨幣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銷商及加密貨幣的交易平台營運者列明監管框架。持有俗稱「1號牌」的基金分銷商及持有「9號牌」的投資管理公司若要管理或分銷虛擬資產佔10%或以上的投資組合,就須向證監申請牌照,並接受監管。證監亦指明公司及平台獲發牌照後,暫時只可以向專業投資者銷售產品及提供服務。市場普遍歡迎證監會推出的框架,認為框架變相同意虛擬資產作為一種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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