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助家屬驗血12年 衛署女醫生判緩刑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明報專訊】任職長者健康中心的衛生署女醫生在12年間,訛稱4名家人包括女兒皆為65歲以上長者,令他們成為中心會員,先後67次發出該中心的申請表,要求化驗所為4人的樣本化驗及發出報告。女醫生經審訊後昨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裁判官斥被告行為不誠實,有違大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認為本案與前高官如許仕仁及曾蔭權等案例性質相近,終判監4個月、緩刑18月,另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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