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傑批不符程序公義 可申呈請
文章日期:2018年10月13日

【明報專訊】選舉主任列出三理由裁定劉小麗提名無效,包括劉在2016年簽署提及容許港人自主命運、捍衛「港獨」可作為選項的聲明。選舉主任作決定前,並無給予機會劉小麗申辯,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做法不符程序公義,絕對可以是劉小麗提出選舉呈請的理據;另一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沒讓劉申辯只是法庭其中一個考慮點,認為大家不應妄下結論稱劉小麗「被終身剝削參選權利」,認為對方日後言論表現若讓選舉主任認為她真誠改變政治立場,看不到她日後參選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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