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申離港被拒
文章日期:2018年9月29日

【明報專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2014年佔旺期間沒按禁制令離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今年初被判囚3個月。上訴庭其後批准他保釋等候就判刑上訴,將於明年4月聆訊。黃之鋒昨向上訴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讓他離港出席國際會議發表演說及領人權獎。惟上訴庭聽取陳辭後,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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