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起就修改《議事規則》諮詢全體議員,建議若議員因行為「極不檢點」被趕離場後,立法會主席可命令、或議員可藉通過議案,將相關議員「停賽」,禁止出席下次或其後若干次會議,及財政處分相關議員,如扣起薪酬或施加罰款。建制派歡迎建議,認為可令議員更檢點;民主派表明反對,批評是再次收窄表達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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