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居內地滿半年須交稅 譚耀宗:可獲5年寬限
文章日期:2018年9月1日

【明報專訊】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昨日閉幕,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法案規定,凡在內地居住滿183日,不論是否為內地居民均需申報全球收入,包括薪俸、收租、股票、樓宇買賣得益等,並計算入個人所得稅,免稅額為全年6萬元(折每月5000元,人民幣,下同)。參與審議修正案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新稅法對在內地工作並置業的港人會有影響,但可獲5年寬限期。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