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懷孕遭逼辭職 菲傭向前僱主索19萬
文章日期:2018年9月1日

【明報專訊】35歲菲傭去年受僱期間懷孕,稱被女僱主要求付5萬元分娩費用,否則嬰兒出生後不能留港,其後女僱主強迫她離職。平機會昨代表菲傭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其女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就情感受傷、收入損失、醫療開支和權益受損的懲罰賠償,索償約1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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