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沒收展板 法輪功覆核勝訴 官批權力沒約束 侵集會示威表達權利
文章日期:2018年9月1日

【明報專訊】食環署2013年以「在政府土地非法展示物品」為由,沒收法輪功「街站」的展板及橫額,兩名法輪功學員認為食環署做法違憲,並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庭昨頒下判辭表示,食環署有權以宣傳品屬誹謗性質或傳達不當信息為由,而拒絕有關團體擺放橫額,做法侵犯集會、示威及表達權利,更形容有關權力毫無約束,署方可以自行決定何時賦予集會、示威及表達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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